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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材料具有要约和邀请的区别

2021-11-22
公司发放的宣传材料构成要约邀请。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方式、基金招募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发送价目表等都是要约邀请。 要约是当事人向对方发出的希望与对方签订合同的意思。邀请是希望别人向自己发出要约。

相关法规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三条,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基金招募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 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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