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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约和邀请的区别

2021-11-25
要约和要约邀请的区别:1。要约是指一方向另一方发出订立合同的意思;要约邀请是指一方邀请另一方向自己发出要约;2、要约邀请是事实行为,而不是法律行为。要约是指他人与自己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这是一种法律行为。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的规定,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具体确定内容;(二)表示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受该意思表示约束。第四百七十三条第一款规定,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招股说明书、基金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价目表等。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十六条【要约的生效】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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