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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同样,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与女职工终...
孕期劳动合同到期的,则劳动合同应当自动延续至该劳动者哺乳期结束。因为法律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在该职工不存在应当被辞退的过错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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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到期后,劳动者怀孕的,单位应当将原合同延长至劳动者一年哺乳期结束,双方决定是否续签合同。劳动合同到期后,双方决定不续签劳动合同的,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工龄支付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给劳动者。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劳动者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按照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标准的补偿金,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孕妇劳动合同到期,延长到哺乳期结束。劳动合同到期,女职工在怀孕、分娩、哺乳期的,劳动合同应当延长至消失时终止。用人单位非法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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