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工业用地的使用年限为50年,所以厂房国有土地使用年限是50年。《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农村厂房土地使用年限一般为五十年。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第十六条规定,土地使用者在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应当依照规定办理登记,领取土地使用证,取得土地使用权。
农村厂房土地使用年限一般为五十年。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第十六条规定,土地使用者在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应当依照规定办理登记,领取土地使用证,取得土地使用权。
工厂土地最长使用寿命为50年。 根据《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最高年限应当按照下列用途确定: (1)居住用地70年; (二、工业用地50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5)综合或其他用地50年。 第十七条土地使用者应当按照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的规定和城市规划的要求,开发、利用、经营土地。 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未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开发、使用土地的,可以根据情况给予警告、罚款,直至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07人已浏览
178人已浏览
168人已浏览
39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