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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比较大。 1、银行贷款抵押,绝对不能要,未还清贷款前车主只有使用权,没有买卖权,车管所有抵押登记,大证保单都在银行,买了就是纯黑车,也有...
购买被抵押的房子存在的风险: 1、重复抵押。开发商在建设过程中由于资金缺乏,会选择将部分房源抵押给银行,获得银行的贷款,另一方面又为了加速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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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被抵押的房子存在的风险: 1、重复抵押。开发商在建设过程中由于资金缺乏,会选择将部分房源抵押给银行,获得银行的贷款,另一方面又为了加速回笼资金,在未经银行同意且没有告知购房者该房源已被抵押的情况下,就对该房源进行出售,这种重复的交易给房屋权属登记带来隐患。 2、多方利益冲突。利益冲突风险往往发生在开发商将房产抵押给多方的情况下。比如开发商将房产同时抵押给银行、工程方、土地管理部门等多个抵押人,购房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房产,一旦开发商资金链无法偿还抵押贷款,房屋的归属问题处理起来将会错综复杂,轻则延误购房者收房,重则购房者所购房屋产权遭遇转移。 3、退房难。开发商恶意隐瞒抵押情况,要么是补办解押手续,继续完成房产交易,要么是支付违约金,同意购房者退房。但是,通常情况下退房并不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情,维权将会是个漫长的过程无法办理不动产证。
一般来说没有问题,现在大部分房地产证明书都在所有者自己手里,只有抵押贷款的房地产证明书有关他的权利抵押的说明,今后贷款清楚,银行也取消了他的权利抵押的相关手续,发行了还款证明书。
1、买房时,开发商会提供《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上面有一栏专门写抵押情况的,如有抵押,在备注中会有详细的说明,一定要看仔细! 2、买房子是大事,不要怕麻烦!买房前,可以到房管部门进行查询,因为在建工程要办理抵押,需要到房管部门进行登记。同时,如果是买了在建的抵押了的房子,要注意资金监管的事情。 3、购房者在购房过程中,除了查询,还要注意及时网签并备案。如果是房子出现了除在建工程之外的抵押或者是查封,系统里都有记录,是网签不了的,购房者可以及时发现并避免损失。 4、实践中,许多开发商转让已经抵押的房地产时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在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时,房地产管理部门发现《国有土地使用证》上已有抵押记载,造成办理产权过户出现障碍,购房者无法顺利拿到《房屋所有权证》。 为了规范购房法律关系,减少甚至杜绝纠纷,从保护购房者利益的角度出发,较好的办法是在《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中增加如下条款: ①出卖人保证不得以任何形式将该商品房所属的在建项目及其所处位置的土地使用权进行抵押,否则,买售人有权无条件退房并要求出卖人承担赔偿责任。 ②买受人有权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前的任何时间,要求出卖人提供《国有土地使用证》,以便及时了解该项目的抵押情况。 在买房前,与其事后维权,不如在事前就防范、避免这种风险的发生,以减少后期的各种可能产生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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