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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
安排劳动者工作日,休息日,休假日加班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的工资标准,分别支付150%,200%,300%的加班费。 所以每个月法定的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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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情况下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40小时;因工作需要用人单位可安排加班,劳动者有权拒绝;安排延长工作时间最长不得超过3小时/天,每周不得超过12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延长工作时间应支付不得少于150%的工资;周末加班应支付不得少于200%的工资;法定节假日安排加班应支付不得少于300%的工资;其中:延长工作时间及周末安排加班可以倒休处理,不需支付加班工资;法定节假日安排加班必须支付加班工资,不得以倒休处理。
《劳动法》规定: ①.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折合一周最多工作48.31小时(36小时*12个月/52周=8.31小时)。 ②.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1天。 ③.安排劳动者工作日,休息日,休假日加班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的工资标准,分别支付150%,200%,300%的加班费。 所以每个月法定的最多加班时间是36小时。
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4小时的,应按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小时工资标准150%支付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加班4小时的,应按同等时间安排补休,不能补休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小时工资标准200%支付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4小时的,应按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小时工资标准300%支付工资报酬。 《劳动法》 第四十三条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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