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
如果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情形之一的,单位属于违法解除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 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如果你有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那么用人单位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比如说,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等,但是你现在说是因为公司调整组织架构,而要求解除,那这个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你可以拒绝协商,如果他执意要解除,那么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求赔偿,希望对你有用
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分四种情况:一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提前30日,试用期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也不交违约金;二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但不交违约金,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但第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三是,劳动者没有任何依据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但不给经济补偿金,还可依据第九十条的规定,给单位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赔偿责任。四是,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了专业培训,并签订了服务期协议,劳动者服务期未满,又不是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情形解除劳动合同,就要按“协议”的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e而你所说的工作才满一个月,应该还在试用期内吧。如果是无故辞退的,是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如果是试用期不合格,应该是没有什么补偿金的吧。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需交违约金,是对劳动法的误读,是对劳动合同与经济合同的混淆,是对债权与人身权的混淆。《劳动法》与《劳动合同法》关于劳动者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是完全一致的,不存在矛盾。解除劳动合同需要用人单位同意吗高西宁(律师)发布于 2007年08月25日01时10分已阅读: 112发表评论西安律师高西宁劳动者问:我现在工作的企业工作任务重,工资低,我打算辞职重新找一份收入更高的工作。但是,我跟这家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有这么一条:“乙方(劳动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必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0元。”用人单位说,合同是双方自愿签订的,因此必须履行。请问,劳动合同中关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必须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的规定,符合法律规定吗?高西宁律师答:劳动法的意义在于从根本上废除了旧的包身工制度,赋予了劳动者辞职的权利。劳动者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有权提出辞职,这是劳动法赋予劳动者的一项法定权利。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完全由劳动者自主决定,不需要经过用人单位的同意。《劳动法》第十八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无效。用人单位与你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关于劳动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须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的条款,违反了劳动法的规定,剥夺了劳动者的法定权利,因此是无效的。劳动者问: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时候,怎样做才符合法律的要求?高西宁律师答: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必须做到以下三点:一、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提前三十天向用人单位提出;二、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三、劳动者书面通知用人单位之后的三十天内,劳动者必须继续履行劳动职责。超过三十日之后,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提出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用人单位应当予以办理。需要指出的是,如果劳动者不按照以上规定去做,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劳动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问:什么情况下我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而不需要等待三十天之后才离职呢?高西宁律师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内的;(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根据以上法律规定,如果有劳动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的这三种情况,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办理离职,不需要经过用人单位的同意。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00人已浏览
284人已浏览
185人已浏览
17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