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对于家庭暴力过程已经结束的受害者,应当及时到医院检查治疗并进行取证,以便为后来的维权做好证据上的准备,此时的维权途径主要有以下几种。 1、受...
1、遭受家庭暴力的妇女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2、对于正在实施的,受害妇女应当及时拨打110报警...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家庭暴力的受害者有以下维权方法。1、提起离婚诉讼。2、要求赔偿损失。3、提起刑事自诉。4、重新提起诉讼。对于轻伤害案件,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如果受害人表示愿意了解犯罪嫌疑人,检察院也可以不起诉,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处理或不起诉处理。当事人反悔检察机关调解的,还可以重新打官司。5、投诉。受到家庭暴力,受害者通报后,必须立案调查。如果没有立案,受害者可以向检察机关的起诉部门申诉。
当事人可以通过申请人身保护令的方式维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三条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
家庭暴力的受害者有如下维权途径: 1、遭受家庭暴力的妇女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村民委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 2、对于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受害妇女应当及时拨打"110"报警,公安应当予以制止。 3、施暴造成受害妇女轻微伤的,可以要求公安给予施暴方治安管理处罚,如警告、罚款、拘留。 4、长期遭受家庭暴力的受害妇女可以家庭暴力为由要求离婚,在离婚时获得包括人身损害和精神损害在内的离婚损害赔偿。 5、对于已构成犯罪的家庭暴力行为,受害妇女可以依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自诉,对于暴力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受害人或其近亲属可以向公安报案,公安应当依法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对于被害人因受强制、被恐吓等原因不能告诉或者由于年老、患病、盲、聋、哑等原因不能亲自告诉,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代为告诉。 6、受害妇女可以及时向妇联或妇女公益组织等求助。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33人已浏览
109人已浏览
140人已浏览
13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