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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建设用地的土地有偿使用费,专项用于耕地开发和土地整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各级上缴比例由省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作...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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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后的耕地开垦费征收标准为:非农业建设项目占用耕地的,耕地开垦费按10元计算-14元/平方米收费。其中,占用望天田的按10元/收取平方米,占用旱地12元/占用水浇地、灌溉水田、菜地14元/平方米收费。非农业建设项目占用基本农田的,耕地开垦费按20元计算-24元/平方米收费。其中,占用望天田的按20元/平方米收取,占用旱地的按22元/占用水浇地、灌溉水田、菜地24元/平方米收费。《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用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确保被征用农民的原生活水平和长期生活。 征地应当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农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青苗等补偿费,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 征用农业用地的土地补偿和安置补贴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域的综合地价确定。区域综合地价应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位置、土地供需关系、人口、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重新公布一次。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一、咨询费收费标准: 1、以会议形式组织的咨询,专家咨询费的开支一般参照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 500-800元/人天、其他专业技术人员 300-500元/人天的标准执行。会期超过两天的,第三天及以后的咨询费标准参照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 300-400元/人天、其他专业技术人员 200-300元/人天执行; 2、以通讯形式组织的咨询,专家咨询费的开支一般参照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 60-100元/人次、其他专业技术人员 40-80元/人次的标准执行。 二、税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是6%,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征收率3%。1、咨询费、劳务费、服务费都属于交纳营业税的范畴; 2、按照咨询费、劳务费、服务费的实际收入额交纳5%的营业税; 3、再按营业税额交纳7%的城建税(郊区为5%);4、再按营业税额交纳3%的教育费附加;以上为咨询费、劳务费、服务费应交纳的流转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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