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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新生孩子上要在小孩出生一个月内,到父母任何一方的当地派出所的户证部办理,需要携带以下材料: 1、医院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 2、部门出...
小孩上户:到你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户籍管理处,先告知户籍民警你要上户口,带好申请材料,如下: (1)婴儿《出生医学证明》; (2)《生育证》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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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证件:结婚证,准生证,出生证,户口本,(上环/结扎证明) 1.拿以上证件到街道办(居委会)开入户证明, 2.到派出所填出生入户表,并复印以上资料交给派出所 3.等派出所审批好后(约7-30天)就可以办理完啦. 出生办理户口的要在出生日期起三个月之内办理哦.三个月以后办理手续麻烦,时间也要长。
儿童落户一般需要父母的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孩子的出生证明、准生证等材料到派出所落户,如果是户口迁移到另一个地方,则需要提供父母的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孩子的出生证明、独生子女证、户口本等材料到迁入地派出所申请到一份准予迁入证明,凭准迁证到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口迁移证后到迁入地派出所落户即可。一般而言,迁移户口所需的手续如下。向迁入地户籍管理公安部门咨询,了解迁入地户籍所需的证件和材料。提交户口迁入申请,并按要求提供各种材料、证件。例如:投资移民所需提供的材料;高校升学需提供录取通知书,婚姻类需提供结婚证等。三、迁入地户籍主管部门将审核提交的申请及附上材料。若通过审核,将签发《准予迁入证明》,即准迁入证明。如不符合条件,公安机关将作出具体说明。如:提交材料不全,需重新提交审核。现户籍地派出所需提供的材料及证明,携带各种证明、准迁出证明,到现户籍地派出所提交迁出申请。五、现户籍派出所审核同意,办理户口迁出,并开具户口迁出证明。如不符合条件,需完善后才能通过。身份证不能马上办理,最好不要先交回现有身份证。《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内,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1996年1月1日前出生的无《出生医学证明》人口,办理户口登记,凭原出生医院签发的出生《诊断证明》和原出生记录复印件,按照公安机关规定的受理审批权限,办理户口登记;对无法取得原出生医院签发的出生《诊断证明》的,办理户口登记,须由父母或监护人提交书面申请,居(村)委会出具证明,经调查核实后,按照公安机关规定的受理审批权限,办理户口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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