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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落户一般需要父母的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小孩的出生证明、准生证这些材料到派出所落户,如果是户口迁移到另一个地方的则需要提供父母的户口本...
小孩上户:到你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户籍管理处,先告知户籍民警你要上户口,带好申请材料,如下: (1)婴儿《出生医学证明》; (2)《生育证》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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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律规定,给孩子户口的方式是:婴儿出生后一个月内,户主、亲属、抚养人或邻居应当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婴儿出生后在申报出生登记前死亡的,应当同时申报出生、死亡登记。
给小孩报户口可随父或随母申报户口。小孩的父亲、母亲或者其他监护人在小孩出生后30日以内,应当持以下材料,向小孩监护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 1、小孩的父亲、母亲的书面申请,父母的户口性质、民族等不同的,须明确小孩申报户口性质、民族等; 2、小孩的《出生医学证明书》; 3、小孩父母的结婚证及复印件(父母亲户口在同一处的可免); 4、小孩父母的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士兵证及复印件; 5、小孩父母双方的《居民户口簿》。
一、需要提供的审核证明材料 (一)婚生婴儿(含超生婴儿) 1、《出生医学证明》; 2、父母《结婚证》; 3、父亲或母亲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5、计划内生育的可以提供《生育证》。 (二)非婚生婴儿 1、《出生医学证明》; 2、母亲或父亲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三、工作要求 (一)婴儿出生一个月以内,应当申报出生登记。婴儿出生后,因故一个月内未办理出生登记的,公安派出所户籍内勤民警在核实情况后,应准予补办登记。因故超期两年以上的,由分、县局户政管理部门审核后补办登记。责任区民警应及时掌握情况,督促责任区内常住人口为其新生婴儿申报出生登记。 (二)已婚学生夫妻双方均属高校集体户口的,在校期间所生子女的户口可以在该子女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常住户口。待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毕业并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后,再办理该子女投靠父母的落户手续。 已婚学生夫妻一方户口属高校集体户口、另一方为非高校集体户口,或者双方户口均属非高校集体户口的,在校期间所生子女的户口随其非高校集体户口的父亲或者母亲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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