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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社会保险管理关系,指在确定社会保险管理体制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关系,包括国家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国家其他彳亍政机关之间的关系,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对象的权益包括:1。被保险人可以将保险关系(包括资金)转移到新的保险轨道上,也可以将个人支付的所有本金和利息退还给自己。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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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法》实施日期是2011年7月1日,其对社会保险缴费、监督机构、法律责任等作出了明确规定,通过《社会保险法》,建立了养老、养老及生育保险等基本职工保险制度。如企业有违反该法的行为,任何人都可以去举报投诉。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保险对象的权益有: 1、投保人招工、提干、考学等农转非,可将保险关系(含资金)转入新的保险轨道,或将个人交纳全部本息退还本人。 2、投保人领取养老金,保证期为十年。领取养老金不足十年身亡者,保证期内的养老金余额可以继承。无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者,按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机构的有关规定支付丧葬费用。领取者超过十年长寿者,支付养老金直至身亡为止。 3、保险对象从本地迁往外地,若迁入地尚未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可将其个人交纳全部本息退给本人。
低保分为城镇低保和农村低保,申请条件不同:(1)城镇居民最低保障制度的保障对象是指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保障标准的城镇居民,主要包括以下三类人员: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赡养人的居民(村);领取失业救济金或失业救济期满未能再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在职人员和下岗人员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基本生活费和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后,家庭收入仍低于保障标准的居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特殊优待的,其抚恤金、定补金不计入家庭收入。(2)申请农村低保待遇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持有本县农业居民户口;住在农村村组,家庭承包土地的农村居民;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年纯收入和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具体询问当地民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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