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在公司的发展过程中,必须要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股东在公司运行获得一定的经济利益,同时监督公司的运行。股东权是一项民事权利,依据我国公司法...
措施一:行使股东知情权,要求查阅公司账册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三条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公司法规定侵犯股东权益的维权方式有: 1、书面请求监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书面请求董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情况紧急的,董事会、监事会不提起诉讼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职工持股计划是公司制企业发展过程中所出现的一种制度设计。这种制度设计之所以目前在中国会出现存废之争,根本上不在于职工是否可以持股,而是在于职工靠什么持股以及怎样持股。 从公司法的规定来说,任何自然人都可以作为投资者,而投资者只要按照法定要求进行出资(不论出资的形式)就可以成为股东。职工作为自然人,如果按照法定要求对本企业进行了出资,自然也可以成为本企业股东。这与企业以外的其他自然人出资成为股东别无两样。所以,职工能否持股的前提条件是职工是否按法定的要求对本企业进行了出资。在中国,职工持股计划的存续除了任何自然人具有同等投资权利的原因外,还与中国的国有企业改革的现实要求密切相关。通过职工持股计划可以有效地实行公司改造,并使职工的利益既通过提供劳动获取利益相关,又通过提供资本获取利益相关。 自然人股东的前提是必须按法定要求出资! 作为公司自然人的股东,最重要的是股权比例,也就是你占有公司的份额,你只要有钱,购买股份后,就能成为自然人股东了。
1、董事、高管因违法或违反公司章程,给股东造成损害的,股东可以起诉要求赔偿; 2、公司经营困难,继续存续会严重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起诉请求解散公司。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50人已浏览
159人已浏览
261人已浏览
16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