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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三个月。既不开工又不申...
工程质量保证金又称建筑工程信誉保证金,是指施工单位根据建设单位的要求,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签订之前,预先交付给建设单位,用以保证施工质量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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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是从2000年1月30日发布起施行。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有关活动及实施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必须遵守本条例。
工程质量保证金何时返还,需要区分合同的有效性和无效性。 第一种情况: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有效,双方约定返还质量保证金期限,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金期限届满后返还。 第二种情况:双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有效,但双方未约定质量保证金返还期限的,自建设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两年内返还质量保证金。 第三种情况:双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约定的质量保证金返还条款为无效条款的,应当按照双方没有约定处理,自建设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两年内返还质量保证金。 如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建设工程未按约定期限进行竣工验收,则从承包人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90日起计算工程质量保证期限。
建设单位需要办理的: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包括附件);2、建设工程开工审查表;3、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4、规划部门出具的建筑红线验线通知书;5、在指定监督机构办理的具体监督业务手续;6、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设计图纸和设计文件;7、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备案证书;8、图纸会审纪要;9、施工合同(复印件);10.标准点、坐标点等原始资料;11、工程地质勘察报告、水文地质资料;12、建设单位驻地代表授权书;13建设单位与有关部门签订的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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