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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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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过你的描述,从法律角度来看,如果拿不出证据证明辞退的依据是合法的,那么公司的辞退行为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关系。作为劳动者,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要求公司作出赔偿。具体方案,可以和律师沟通后再作选择
按照《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七条的规定:女职工在怀孕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劳动时间;对不能胜任原劳动的,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劳动。怀孕七个月以上(含七个月)的女国职工,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在劳动时间内应当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是指国家标准《体力劳动强度分级》(GB)中规定的第Ⅲ级体力劳动强度。体力劳动强度的大小是以劳动强度指数来衡量的,劳动强度指数是由该工种的平均劳动时间率、平均能量代谢率两个因素构成的。劳动强度指数越大,体力劳动强度也越大。反之,体力劳动强度就越小。标准中规定:劳动强度指数小于15,体力劳动强度为Ⅰ级;大于15,小于20,为Ⅱ级;大于20,小于25,为Ⅲ级;大于25,为Ⅳ级。若需了解某工种劳动强度的大小,可请当地劳动部门劳动安全卫生检测站实地测量和计算。
首先,从法律角度来讲,如果您不想辞职,单位解雇您,那么,一定是不合法的,只要您仲裁或起诉,一定能够获得赔偿。所以,单位一般不会这么傻,采取这种方式。 但是,您一定要从心理上做好准备,如果单位想让您辞职,您不辞,那么,领导有可能会从其他方面刁难您,想办法,让您自己提出辞职。这就看您有没有承受能力、能不能经得住刁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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