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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2天是算超期羁押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被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
算,批捕后,正常情况下公安机关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但是如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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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的规定,如果被超期,可以要求变更强制措施或者解除强制措施。而且国家赔偿法的规定,被超期羁押,最后案件被撤销、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的,当事人可以要求刑事赔偿。当然,申请变更强制措就很困难了,申请刑事赔偿更加艰难。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75条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的律师及其他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
1、建议你面对现实,他刚去二十多天,而且是在不知真像的情况这个说法显然是不准确的,已经被羁押6个月,你说的是不可能的2、请问能判刑吗?从概率上说基本会毕竟羁押这么长时间,如果没有问题早结束了3、什么时候能开厅?这个要看案件办理情况4、建议你委托律师见下嫌疑人,了解真实情况,现阶段看看能不能取保下阶段看看可以做什么类型辩护
算,批捕后,正常情况下公安机关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但是如果有符合《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特殊情形的,经有权机关批准后,仍可以延长羁押期限,具体规定可见《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至第一百五十八条的内容。如果超过法律规定期限羁押的,不管超期时间长短,都属于超期羁押。第一百五十四条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第一百五十五条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延期审理。第一百五十六条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第一百五十七条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第一百五十八条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的规定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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