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工伤认定应当由统筹地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 2、在现阶段,各地统筹地区不是按统一的行政级别设置的,而是根据具体情况设定的。这一点必须...
先确认和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后,就可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行认定,根据申请主体不同,工伤认定申请有以下途径,分述如下:1.由受伤职工单位向劳...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向当地人社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第十九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第二十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拖欠工资建议可以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通常是劳动管理监察大队),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根据国家规定在仲裁或诉讼的时候,可以要求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申请劳动仲裁需要准备以下资料: 1、劳动争议仲裁申请登记表原件1份; 2、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原件2份按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3、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新一代身份证请复印双面); 4、被申请人注册登记资料复印件1份(打印之日起一个月内有效); 5、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如劳动合同、暂住证、工作证、厂牌、工卡、工资记录、入职登记表、押金收据、处罚凭证、社保单、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等)。到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申请仲裁。《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有很多鉴定机构,只要是正规的都可以。另外,要申请工伤认定,职工所在单位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工伤认定的,职工及其近亲属,工会组织有权申请工伤认定(一年之内)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做出认定。工伤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住院期间营养费,护理费,交通食宿费,误工费,如果造成残疾,要赔付辅助器械费用,后续治疗费,一次性残疾补助金,一次性残疾就业补助金,残疾津贴,如需律师帮助帮助。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04人已浏览
1,570人已浏览
165人已浏览
22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