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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是可以退的。定金是买房者决定买房后预先支付的一笔费用,如果后面继续履行合同,定金会抵作购房款。但是,如果卖方违约导致合同不能履行,买方可...
订金”在法律上没有明文规定。出现在房屋认购书中的“订金”,其业主或赔偿仅仅是单方的,是购房者对开发商的保证。在开发商如果违约是否双倍返还的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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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是指当事人约定由一方向对方给付的,作为债权担保的一定数额的货币,它属于一种法律上的担保方式,目的在于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签合同时,对定金必需以书面形式进行约定,同时还应约定定金的数额和交付期限。给付定金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无权要求另一方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需向另一方双倍返还债务。债务人履行债务后,依照约定,定金应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并不是所有的“定金”都不能退还。我国《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22条规定: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开发商不得销售商品房也不得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的费用。因此,如果商品房不符合销售条件,而购房者已经交纳了“定金”,那么无论双方是否约定“定金”退还事项,开发商都应无条件退还定金给购房者。此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的规定,因不能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方也是应当返还定金的。
商品房认购时交付的定金可以要求退还,但不能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理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等法定情形。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支付定金作为债权担保。定金合同是在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取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担保。,因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能归责于双方的原因,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给买受人。
不可以。 定金,如果收据上是“定金”,这两个字,定金可能会要不回来。认购书或购房合同中,对于退定金的条件有约定的话,只要情况符合退定金的条款,都可依据认购书或购房合同让开发商退定金。如果缴纳了定金不想要的话,可以退还,但是一定要按照合同规定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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