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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对下落不明满一定期间的人宣告为失踪人的制度。(一)主体条件:利害关系人包括配偶、父母、成年子女、祖父母、外祖父...
第二十条公民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 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计算。 第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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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问题涉及到法律上的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的问题。所谓宣告失踪,是指法院根据利害关系人的神情,依法宣告下落不明满一定期限的自然人为失踪人,以确定其财产关系的一种制度。失踪的事实,下落不明而且持续达一定的状态,持续达两年,起算点从下落不明的次日开始计算。所谓宣告死亡,又称推定死亡,是指自然人失踪达到一定期限后,由利害关系人申请,法院宣告该自然人死亡,以便结束以其生前住所地为中心的民事法律关系的制度。普通期间的时间为4年,从自然人音讯消失之次日起计算,因战争而下落不明的,则从战争结束之日起计算。特殊期间的时间为2年。另外,根据法律,如果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公民不可能生存的,可以马上申请宣告死亡。宣告死亡的申请人有顺序先后的限制,即顺序在前的申请人之申请权,有排他效力。第一顺序为配偶,第二顺序为父母、子女;第三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最后一个顺序是其他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如果前一顺序的申请人不宣告死亡,后一顺序的申请人宣告则无效。宣告失踪只是为失踪人指定财产代管人,终止不确定的财产关系。宣告死亡,结束被宣告死亡人生前住所地为中心的民事法律关系。宣告死亡,终止被宣告死亡的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财产依法继承,婚姻关系归于消灭,其子女可被他人依法收养。被宣告死亡的人与配偶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灭。宣告失踪不是宣告死亡的前置程序,只要符合宣告死亡的条件,可以直接申请宣告死亡。因此,关于你的问题,如果你丈夫下落不明已达四年期限,你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宣告其死亡,而法院一旦依照程序予以了宣告,则你,以及你的儿子,即可以依法继承他的财产了。
找不到被告的情况下可以公告送达。公告送达在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情况下,人民法院通过公告将诉讼文书有关内容告知受送达人的一种特殊的送达方式。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公告送达必须符合下列要求或规则: (1)法院采取公告送达,既可以在法院的公告栏、受送达人原住所地张贴公告,也可以在报纸上刊登公告。法律对公告方式有特殊要求的,应按要求的方式进行公告。 (2)公告送达起诉状或上诉状副本的,应当在公告中说明起诉或上诉的要点,受送达人答辩期限及逾期答辩的法律后果;公告送达传票的,应当说明出庭地点、时间及逾期不出庭的法律后果;公告送达判决书、裁决书的,应当说明裁判主要内容;裁判是第一审法院作出的,还应当说明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审人民法院。
对方已被宣告失踪了吗如果已经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没有特殊情况6个月。 如果还没被宣告失踪: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他为失踪人。公告期3个月。公告期满后,没有特殊情况,宣告失踪。之后可以提起离婚,一般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即没有特殊情况也要9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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