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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问题首先要确认你与包工头之间的法律关系是承揽关系还是雇佣关系,如果是承揽关系的话,你不存在过错,就不需要承担责任,如果是雇佣关系的话,就...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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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内容中需要包括社会保险条款。《》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者在维护权益时,去进行申请,劳动仲裁受理的条件是,需要证明与存在劳动关系,如果有劳动合同,那么毫无疑问,委员会直接就受理。但是大部分的公司并未与劳动者签订,针对未签劳动合同的劳动者首先就需要先准备以下证据,来证明存在劳动关系:1,盖章的工资条、工资卡的银行转账记录2.的书面证明(有会更好)3.考勤记录4.同事的证言5.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的记录6.社会保险缴费记录7.胸卡、门禁卡、工作证、工装、工作卡等。
贷款施工资质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等损失的,贷款人和借款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的解释(二)》第四条:不合格单位或者个人以合格建筑企业名义签订建设工程合同的,发包人请求贷款人和借款人对贷款资质不合格造成的损失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六条:建筑企业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企业名义承包工程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因承包工程不符合规定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施工企业应当与以企业名义使用的单位或者个人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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