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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 2、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3、应当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没有保留的应从继...
胎儿行使继承权如下: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胎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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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对于代位继承,我国法律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由此可见,代位继承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代位继承发生的原因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二、被代位继承人仅限于被继承人的子女及其晚辈直系血亲; 三、代位继承人仅限于被代位继承人的子女及其晚辈直系血亲; 四、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 根据上述规定,胎儿可代位继承其父母应继承的遗产份额。
胎儿继承份额的保留,是指在分割遗产时,如果有胎儿(该胎儿出生后应属于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范围)的,应当为胎儿保留继承份额。由于胎儿尚不具有民事权利主体资格(注:在我国,公民的民事权利主体资格始于出生,终于死亡),故胎儿并不具有继承权,但为了保护胎儿的利益,各国都强调在分割遗产时应考虑对胎儿进行特殊保护。如我国《继承法》第28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需要指出的是,该份额原则上应按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原则确定,如果是多胞胎的,则应按胎儿的数量保留继承份额。
1、胎儿的继承权应由其父母等法定代理人来依法行使,《民法典》明确规定了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 2、如果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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