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文物,属于国家所有。...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再看第151条,过去在规定相对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之时有两种情况:一是显失公平,二是乘人之危。但是现在没有乘人之危了,是因为乘人之危的后果也是显失公平,显失公平的后果也是显失公平,就把它合并到一起了。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这是乘人之危;一方利用对方缺乏判断能力,这是过去的显失公平。显失公平的后果是一样的,显失公平的是可以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我们把乘人之危和显失公平按照后果相同合并到一起,变成一个民事法律行为来规定。应当注意的是,显失公平的时间点,是自民事法律行为成立之时,行为成立之前和成立之后出现的显失公平,都是不算数的。
物权的取得和行使,应当遵守法律,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转让的动产不得出质。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847人已浏览
1,285人已浏览
1,140人已浏览
44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