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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条是不需要见证人的,但是建议尽量由见证人进行见证。自然人作为证人在借据上签字,必要时可以作为第三人或者证人出庭,以便法院查明案件事实。证人...
是否需要写证明人,这不是借款欠条生效的要件。因此,写不写都可以。当事人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的,其合同成立时间为双方签字或盖章之际。在签名、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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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条是不需要见证人的,但是建议尽量由见证人进行见证。自然人作为证人在借据上签字,必要时可以作为第三人或者证人出庭,以便法院查明案件事实。证人作证不是证明借款合同关系的必要条件,但可以作为证明借款合同关系的补充证据,有助于在特殊情况下增强借款收据等证据的证明力,更好地维护贷款安全。
是否需要写证明人,这不是借款欠条生效的要件。因此,写不写都可以。当事人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的,其合同成立时间为双方签字或盖章之际。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欠条是否要有见证人,由当事人自主决定,见证人可以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债权人向法院起诉时充当证人的作用,但是见证人不承担与债务人一起偿还债务的连带赔偿责任。2021年施行的《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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