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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民法典》第四百三十七条规定:出质人可以请求质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及时行使质权;质权人不行使的,出质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质押...
法院拍卖的房产,有抵押的,拍卖成功后,由法院将拍卖款优先偿还给抵押权人,剩余拍卖款才属于普通债权人所有。没有普通债权人的,剩余拍卖款退还给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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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民法典》第四百三十七条规定:出质人可以请求质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及时行使质权;质权人不行使的,出质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质押财产。 出质人请求质权人及时行使质权,因质权人怠于行使权利造成出质人损害的,由质权人承担赔偿责任。 因此,如果出质人请求质权人及时行使质权,但是因质权人怠于行使权利造成质物损失的,由质权人承担赔偿责任。 (《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1、若为合同行为,结果是合同效力待定的话,合同能否有效取决于权利人是否会追认。若为物权行为,结果要看第三方是恶意还是善意,若善意,第三人基于善意取得制度而取得物权,权利人找无权处分人赔偿;若第三人是恶意,处分行为无效,第三人找无权处分人赔偿。 1、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时,合同自始有效。行为人未取得处分权,权利人又不追认的,合同无效。
1、若为合同行为,结果是合同效力待定的话,合同能否有效取决于权利人是否会追认。若为物权行为,结果要看第三方是恶意还是善意,若善意,第三人基于善意取得制度而取得物权,权利人找无权处分人赔偿;若第三人是恶意,处分行为无效,第三人找无权处分人赔偿。 1、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时,合同自始有效。行为人未取得处分权,权利人又不追认的,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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