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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当事人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属于该意见规定的8类无户口人员的; 2、可以参照该意见的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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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只要当事人的实际婚姻状况是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可以办理结婚登记。《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一)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二)非双方自愿的(三)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四)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不是。只要当事人的实际婚姻状况是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就可以办理结婚登记。《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六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一)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二)非双方自愿的 (三)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 (四)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这是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未婚生育的,须持婴儿出生医院填发的《出生医学证明》,婴儿父亲、母亲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证件证明及婴儿母亲户口所在地计划生育部门开具的《征收社会抚养费收据》,之后才可以凭计生部门开出的证明到公安机关上户口。 现在要做的流程:1.先到本人生小孩的医院、让医院补开一张《出生证明》。2.再拿着本人的户口本以及身份证到本人户口所在地计划生育部门交罚款、交了罚款计生部门会开一张《征收社会抚养费收据》给自己。3.再拿着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孩子的出生证明以及征收社会抚养费收据到自己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上户口。记得要跟公安说:是要给《非婚生》的小孩上户口、这样公安才不会要你的结婚证。 根据《户口管理条例》政策,非婚生子女和计划外生育的婴儿能上户。若在女方户口所在地上户,女方得提交以下材料: 1、个人书面申请; 2、居(职、村)委会证明; 3、婴儿出生医学证明; 4、当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社会抚养费收据。(有的地方不用这个) 经责任区民警调查核实后,写出书面调查报告,填表报所长审批后,户籍内勤办理落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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