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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
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劳动合同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之前依法提前终止劳动合同关系的法律行为。用人单位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与劳动者协商解除也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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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合同解除与合同终止的区别: (1)二者的效力不同。合同的解除即能向过去发生效力,使合同关系溯及既往地消灭,发生恢复原状的效力,也能向将来发生效力,即不发生溯及既往的效力。而合同的终止只是使合同关系消灭,向将来发生效力,不产生恢复原状的效力。 (2)二者适用的范围不同。合同解除通常被视为对违约的一种补救措施,是对违约方的制裁。因此,合同的解除一般仅适用于违约场合。合同的终止虽然也适用于一方违约的情形,但主要是适用于非违约的情形,如合同因履行、双方协商一致、抵销、混同等终止。由此可见,合同终止的。适用范围要比合同解除的适用范围广。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由用人单位依法出具的书面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用人单位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是法定的。解除劳动合同书不可以当作离职证明,他们两者的作用是不一样的。
《劳动法》有关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 第三十一条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第三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还有这种情况:经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 1.本人向单位递交解除劳动合同申请书或口头通知; 2.单位同意后,本人与单位办理工作移交等离职手续; 3.结算工资以及其他经济收支; 4.单位出具《解除劳动合同决定书》,盖单位公章发给本人; 5.单位为本人办理社会保险的转移手续交给本人; 6.单位将人事档案贴封条后交给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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