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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可以,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5年颁布的《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相关规定,只要证明存在事实劳动关系,那么就可以要求单位支付最...
劳动者应当搜集自己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如: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交易记录、工资条、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去地税局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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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因为单位违法在先,你书面提出离职后可以随时走人,并要求单位支付你拖欠的工资、押金、经济补偿金、双倍工资(最多11个月)、加班工资等;从你离职开始算,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 2、前提是有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工资条、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文件等(其中有公章的工作证、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文件,有一个足以证明劳动关系) 3、申请劳动仲裁很简单:携带劳动仲裁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工商注册信息,然后去当地仲裁委申请立案就可以!立案后,你去找新工作,不耽误什么!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1、未订劳动:08年1月1日新的劳动合同法规定,如单位在建立劳动关系后一个月内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则一般自08年2月应发放双倍工资。 2、加班费问题:这一问题比较复杂,主要涉及两个问题,一是加班费的计算基数问题,指以多少工资计算加班费,通俗来讲就是按基本工资或是全部工资计算;二是加班费可以往前要几年,在苏州地区,劳动部门的一般仅可以要两年,但到了法院程序一般会支持全部。 3、你还可以要求单位按你的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 4、社保问题劳动仲裁不管,需要到劳动监察举报。 劳动问题看似简单,实则不然,慎重起见,你最好跟我电话咨询。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所以说你的胜算概率还是比较大的,在申请劳动仲裁之前,别忘了先取好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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