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买卖合同签订后,如果买方一直不付款,如果没有交付标的物,卖方可以不发货催促对方付款,或者卖方可以要求解除买卖合同,要求买方支付违约金或赔偿违...
2015年公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已明确:“当事人以签订买卖合同作为民间借贷合同的担保,借款到期后借...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买卖合同签订后,如果买方一直不付款,如果没有交付标的物,卖方可以通过不发货的方式催促对方付款,或者卖方可以要求解除买卖合同,并要求买方支付违约金或赔偿违约损失;如果标的物已经交付,卖方可以起诉法院要求买方付款,并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法院判决后买方不付款的,卖方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1、如果卖方本无履约能力或根本不准备履约,以欺诈手法诱引买方签订买卖合同,从而骗取定金或预付款的,买方要及时向人民法院起诉。卖方有固定住所和财产的,可以先按照民事诉讼程序申请财产保全。卖方骗取定金或预付款后逃之夭夭不见踪影的,买方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收集提供卖方进行欺诈的线索和证据,配合公安、检察、法院、司法行政机关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协办追查侦破。 2、无论在哪一种情况下,卖方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迟延履行或拒绝履行,买方都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与卖方协商,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双方协商不成,买方可以根据双方在买卖合同中的约定,或申请仲裁决定,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规定:“本解释所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统称为出卖人)将尚未建成或者已竣工的房屋向社会销售并转移房屋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因此,该司法解释不能直接适用予二手房买卖合同,本案裁决有适用法律错误之虞。双方在合同中选择了按揭的付款方式,但很明显,按揭这种付款方式需要第三人即银行的批准。因此可以说,双方约定的付款方式存在不确定性,这类似于附条件生效的合同,即条件有可能成就,也可能不成就,不成就合同就归于无效。把这种合同作为附条件生效的合同来处理显得法律依据比较充分,但双方并没有在合同中约定将按揭成功作为合同生效的条件,这时候就要对合同进行解释,目的是探求当事人签订合同时的真实意思表示。按目昀解释和整体解释的方法,如果没有相反的证据,显然可以作出以下的解释:买方之所以要选择按揭的付款方式,是由于其没有足够的资金一次性 支付房款,如果银行不批准按揭,则买方不再购买该房屋。据此,可以将按揭条款解释为合同效力的条件:按揭成功,则合同生效;如按揭不成功,则合同不生效,双方交易取消。 在二手房交易中,如果需要采用按揭方式进行付款的,买卖双方最好在合同中对是否能够从银行贷下款作出特别约定,如当买方无法从银行成功贷款,是否需要买方继续贷款直至成功,还是自筹资金补足相关款项。防止因约定不明而出现不必要的纠纷。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976人已浏览
836人已浏览
304人已浏览
63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