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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可以借用别人的驾驶证来扣分?答案是否定的。按照规定,一年内累计扣满12分的人需要参加相关部门的理论知识考试。因此,为了达到逃避罚款的目的...
如果在机动车驾驶证的计分周期内累计积分达到了12分,驾驶人员必须按照以下程序进行妥善处置:首先必须参加学习和考核。作为驾驶人员,必须在收到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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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个记分周期内累计记分未达到12分的处理。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虽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人下一记分周期。 2、一个周期内首次达12分的处理。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首次达到12分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15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为期7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教育。 机动车驾驶人接受教育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20日内对其进行科目一考试。考试合格的,驾驶证累计扣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对于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机动车驾驶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还实行累积记分制度。对于累积记分达到规定分值的驾驶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并需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教育,同时进行重新考试。如果考试合格,他们将收到机动车驾驶证并恢复审验期。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机动车驾驶证的总计积分设定为十二分。若驾驶员在驾驶过程中超出这一分数限定,其驾驶执照将被暂时扣留,驾驶员需要重新参加科目一考试并通过后才能恢复正常使用状态。但是,若驾驶员累积违章行为已经超过二十四分,就需要参加科目三的考试。在这种情况下,仅当驾驶员成功通过所有考试并达到规定标准后,方可使驾驶证恢复正常使用状态。因此,针对不同程度的违规行为,采取相应区别化且具有针对性的治理方案显得尤为重要。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八条,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人应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天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若驾驶员拒不参加学习或接受考试,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公告其驾驶证停止使用。 另外,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八条,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两次以上达到12分或累积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车辆管理所还应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考试合格的,按本人机动车驾驶证载明的最高准驾车型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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