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高层管理者,他们往往掌握企业的核心商业秘密; (2)技术研发人员,因工作需要,他们可能了解重要的商业秘密或保密信息; (3)高级营销人...
立法解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权限 司法解释:最高法和最高检的权限 宪法解释机关 1、立法机关解释体制:为立法机关监督宪法实施的国家采用。 ...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我国民事诉讼主体包括人民法院、原告、被告和第三人。 通常所提到的民事诉讼主体,是指第二类的诉讼当事人,即原告、被告、第三人以及上诉案件中上诉人、被上诉人,合格的当事人直接关系到诉讼的结果。
(1)高层管理者,他们往往掌握企业的核心商业秘密; (2)技术研发人员,因工作需要,他们可能了解重要的商业秘密或保密信息; (3)高级营销人员,他们直接掌握着大量的客户资源; (4)重要管理岗位的人员,如HR、财务管理、法务管理人员,许多公司关键资料都在他们那里; (5)秘书人员,其职责是进行会议记录,管理和传发文件,其接触商业秘密的可能性是非常大的。
在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回避主体包括: (1)审判人员。审判人员指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助理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 (2)检察人员。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规则》第32条的规定,应当回避的检察人员包括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和助理检察员。 (3)侦查人员。包括具体侦查人员和对具体案件的侦查有权参与讨论和做出决定的负责人。 (4)参与侦查、起诉、审判活动的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 《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 (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388人已浏览
452人已浏览
846人已浏览
84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