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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年休假条例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原则上当...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第二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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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员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年休假可以在一年内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安排。单位因生产和工作特点确实需要跨年度安排员工年假的,可以跨年度安排。可以看出,年假一般都是当年休完,根据单位的特殊情况可以跨年休假,具体要参照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
1、休产假后,当年仍可以享受年休假的。 2、《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第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职工年休假应当在当年度安排,用人单位因为生产经营工作需要,经与职工协商同意,可以在下年度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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