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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你好,未成年学生不能辨认或不能完全辨认自己的行为,不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所以,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有监督、管理、教育他们的义务,防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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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生是否可以要求退还学费的问题,北京市政府颁布的《北京市民办高等学校收退费管理办法》中有一定规定。 根据该管理办法,学校在处理退费申请时,会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退费标准。如果学生因为学校发布虚假广告或其他违反教育法律、法规的行为或由学校造成的其他原因而要求退学退费,学校必须全额退还学生所支付的全部费用。如果学生是在学校开学前或出具应征入伍通知书提出退学退费申请,学校可以扣除报名费后退还其余学费、杂费(扣除一次性用品费用)。如果学生是在学校开学后,出具国家各级各类承认学历的院校的正式录取通知书或因重大疾病、意外伤亡、家庭特殊困难等正当理由提出退学退费申请,学校会按学生的实际学习时间扣除相应的学费、杂费及报名费,然后退还学生所支付的其余学费、杂费。 一般情况下,学校开学7天以内,学生提出退学退费申请,学校会扣除学生本学期学费、杂费的10及报名费,然后退还学生所支付的其余学费、杂费。如果学校开学8-15天以内,学生提出退学退费申请,学校会扣除学生本学期学费、杂费的30及报名费,然后退还学生所支付的其余学费、杂费。如果学校开学16-30天,学生提出退学退费申请,学校会扣除学生本学期学费、杂费的50及报名费,然后退还学生所支付的其余学费、杂费。如果学校开学30天以后,一般不再办理本学期退费手续。 因此,如果学生属于第四种情况,学校的做法是正确的。如果学生属于前三种情况,学校也应该退还学生所支付的至少部分费用。
市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家规定的办学标准和教育教学的需要,制定本市学校的办学标准;区县(自治县)教育行政部门可以根据本地实际,制定不低于本市学校的办学标准,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报市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需要配套建设学校学生宿舍、食堂和农村学校教师周转用房,配备教育教学设施设备,保障学校达到办学标准。
受害者受到人身损害,医疗费用和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者必须赔偿。受害者因伤害而发生障碍的,增加生活上支出的必要费用和失去劳动力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抚养者的生活费、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者也必须赔偿。受害者死亡的,赔偿义务者除了应根据救治情况赔偿本条第一项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赔偿葬礼费用、被抚养者的生活费用、死亡补偿费用、受害者亲属处理葬礼费用的交通费用、住宿费用、过劳损失等合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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