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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差额计税政策依据: (一)营业税政策规定:对于建筑工程劳务分包差额计税这个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建筑企业差额征收增值税的分类和条件。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公告第17号文件的规定,建筑企业差额征收增值税分为两类:(1)第一类是工程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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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分包方在不同分包模式下,可以选择的税率(征收率)均有不同。具体为: (1)劳务分包方选择清包工模式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其征收率为3选择一般计税方法的,其增值税税率为11。 (2)含甲供的劳务分包模式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其征收率为3选择一般计税方法的,其增值税税率为11。 (3)除清包工及含甲供工程以外的劳务分包,适用一般计税方法,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1。 (4)劳务分包商为小规模纳税人的,“营改增”后其征收率统一为3。
建筑企业差额征收增值税的分类和条件。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年公告第17号文件的规定,建筑企业差额征收增值税分为两类:(1)第一类是工程施工所在地差额预交增值税; (2)第二类是公司注册地差额申报增值税。
建筑企业差额征收增值税的分类和条件。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公告第17号文件的规定,建筑企业差额征收增值税分为两类:(1)第一类是工程施工所在地差额预交增值税; (2)第二类是公司注册地差额申报增值税。 建筑企业差额征增值税的条件。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公告第17号文件和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公告第53号的规定,建筑企业差额征增值税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建筑企业总承包方必须发生分包行为,其中分包包括专业分包、清包工分包和劳务分包行为。 (2)如果是在工程施工所在地差额预缴增值税,则建筑企业必须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如果建筑企业公司注册地与建筑服务发生地是同一个国税局管辖地,则不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交增值税。 (3)建筑企业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或建筑企业公司注册地与建筑服务发生地是同一个国税局管辖地,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总承包方,只要发生分包业务行为,总承包方都在公司注册地差额零申报增值税。 (4)分包方向总承包方开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必须在增值税发票上的“备注栏”中必须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所在县(市、区)、项目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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