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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是指在债的关系中有权利要求另一方也就是债务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公司债权人有以下权利: 1、债权人代位权; 2、债权人免除债务权...
在公司正常减资过程中,公司应通知债权人。债权人有权要求公司在期限内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 公司减资未按法律规定直接通知已知债权人的,构成非法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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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破产申请后,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会议行使下列职权: (一)核查债权; (二)申请人民法院更换管理人,审查管理人的费用和报酬; (三)监督管理人; (四)选任和更换债权人委员会成员; (五)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 (六)通过重整计划; (七)通过和解协议; (八)通过债务人财产的管理方案; (九)通过破产财产的变价方案; (十)通过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 (十一)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由债权人会议行使的其他职权。
公司债债权人会议多数大陆法系公司法规定了公司债债权人会议制度。我国公司法没有规定这一制度,但亟须借鉴之。(一)法律地位公司债债权人会议,是为了公司债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设立,通过会议的形式集体行权的法律机制。公司债债权人会议不是常设机构与公司股东会相似,但公司债债权人会议不是公司的组织机构,故又区别于股东会。此外,公司偾债权人会议也区别于破产程序中的债权人会议,二者在适用情形、组成、具体功能等方面均不可同日而语。只有个别公司法賦予公司债债权人会议以法人资格。如法国《商事公司法》第293条规定,“同一次发行的公司债债券持有人,为维护其共同利益依法自动组成享有民事法律人格的集团”。大多数公司法承认公司债债权人会议的社团性
有知悉权和清偿或者担保的请求权。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在3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对债权人的个别通知是合并公司作为债务人的法定义务,对于已知的债权人,合并公司必须个别进行通知。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不清偿债务或者不提供相应的担保的,公司不得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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