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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摇撞骗罪加重的情节主要有一下三种: 1、多次招摇撞骗犯罪的构成要件直接反映该罪社会危害性程度。在该罪的基本构成要件中,既无数额多少的要求,...
1、多次招摇撞骗。犯罪的构成要件直接反映该罪社会危害性程度。在该罪的基本构成要件中,既无数额多少的要求,也无情节轻重的要求,即只要行为人为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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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摇撞骗罪是指为谋取非法利益,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损害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的行为。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都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非国家工作人员和国家工作人员均可构成本罪。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情节严重,追究刑事责任: 1、冒充军警人员招摇撞骗,数额较大的; 2、初次招摇撞骗,数额巨大的; 3、多次招摇撞骗,累计数额较大的; 4、组织多人招摇撞骗,数额较大的; 5、组织未成年人招摇撞骗的; 6、曾因招摇撞骗、诈骗、敲诈勒索被判处过刑罚的; 7、一年内曾因招摇撞骗、诈骗、敲诈勒索受过行政处罚的; 8、对未成年人、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招摇撞骗的; 9、其他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综上所述,打击招摇撞骗犯罪需要多个部门配合,其中作为检察机关,可以和军队形成联合工作者,严惩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的行为。在处置招摇撞骗案件中,检察机关可以提前介入,指导侦查机构办案,对于达到起诉条件的,及时将嫌疑人起诉到法院。
招摇撞骗行为和招摇撞骗罪有共同的行为方式,二者的区别在于: 1、行为的情节和危害后果不同,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严重、危害较大的,则构成招摇撞骗罪,应依据刑法追究刑事责任。 2、冒充的对象不一样,招摇撞骗罪冒充的对象仅限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而招摇撞骗行为的冒充对象除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外,还包括医生、记者、教授等其他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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