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隶属劳动仲范畴。根据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
可以要求单位开具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同时申请失业保险金。同时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为6.5个月工资,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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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终止仅使合同关系发生将来消灭的效力,不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因此不能产生恢复原状的法律后果;而合同解除使合同关系发生既往消灭的效力,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因而对已履行的合同将产生恢复原状的后果。再次,权利专属不同。合同终止权为非专属权,可随债权或债务一同移转第三人;而解除权为专属于债权人的权利,除可随同债权债务概括移转外,不得因单纯的债权让与或债务承担而移转给第三人。所以合同终止不能代替合同解除来使用。
若你能提供“14年1月16日公司通知继续请假,在产假前要按事假处理,不计工资,只代买社保,已达成共识”的相关证据,公司以旷工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属违法行为,可要求维持劳动关系或解除劳动关系要求赔偿,赔偿为双倍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你可以采取申请劳动仲裁或起诉的方式维护权益。
不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因为你的问题表述地比较笼统,建议你电话咨询,这样比较直接,能更好地为你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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