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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男方父母出的首付款若未明确声明是借款也未声明赠与男方个人的,应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也为夫妻共有财产。离婚时,关于房产的分割,双方可协商由...
出资的具体情况如何?首付是谁出的?房子登记在谁名下? 如果男方父母出了全部的首付款,且房子登记在男方个人名下的话,房子属于男方个人财产,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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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房产上的名字是谁的?当时父母首付,是明确表示是赠与一方的吗?如果不是的话是可以主张这套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的。(房子存在婚后还贷的部分,至少婚后部分是可以作为共同财产分割的。)你现在离婚的话是否想要房子的产权呢?如果不要房子的话,对于属于你支付的那部分和相应的增值是需要换算成现金补偿给你的,剩下的房贷部分也由对方承担。这样父母就与房子无关,也就是说无权起诉的。
根据你的描述,男方于婚后付首付一起还贷买的房子是属于你们的共同财产的,2010年挨次贷款买的房也是你们的共同财产,2013年男方父母过继给男方的房子的时候,有明确说过房子是赠与给男方一个人的吗?有的话,就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的。请问你们之间有小孩吗?孩子多大了?除了房子以外还有什么其他的财产吗?具体情况可以一对一或致电免费和我详细说一下,希望能够帮助到你,保护你最大的利益。
一方父母出首付款,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首付款一般不低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的30%,特殊情形可以是20%,按照《》第17条规定,该房屋应该是出首付款父母的子女个人所有,而根据《》第十七条规定,这种按揭购房属于婚后购置,并且由夫妻双方共同还贷,这实质上是夫妻双方以婚后共同财产来偿还该按揭所购房屋的债务,即夫妻共同债务,同时根据《物权法》第180条第1款第1项的规定或者《物权法》第223条第7款的规定,合同实质上以权利人对该房屋有处分权或者请求权为前提的,尽管该按揭房屋登记在出首付款父母子的女名下,也不能简单地认定为房产归一方个人所有。实践中对于此种情况,时,首付款可认定为只赠与出资父母的子女,离婚时该房屋认定为,对首付款部分应认定为出资人子女的个人财产。由于个人财产婚后的自然增值仍然归个人所有,故离婚时首付款的增值部分也应判归一方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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