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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退回公共租赁住房:(一)转租、转租或者擅自更换所租公共租赁住房的;...
承租人应当在下列情况下退还公共租赁住房:租赁期内租赁或者购买其他经济适用房的;闲置6个月以上;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擅自转租或者交换;拒绝恢复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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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情况下,公租房将被收回: 转租或擅自调换; 2、改变住房用途; 3、破坏或擅自装修房屋,拒不恢复原状的; 4、在房间内从事违法活动的; 不符合续租条件的; 闲置6个月以上的; 7、租赁期内租赁或者购买其他经济适用房的。
公共租赁住房在下列情况下将被收回:(一)承租人申请续租但经审核不符合续租条件的;(二)承租人在租赁期内通过购买、赠与、继承等方式获得其他住房,不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的租赁条件;(三)承租人在租赁期内租赁或者购买其他经济适用房的。
公共租赁住房将在下列情况下收回:租赁期内租赁或者购买其他经济适用房;闲置6个月以上;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擅自转租或者交换;擅自破坏或者装修房屋拒不恢复原状的;改变住房用途的;不符合续租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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