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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买受人是城市户口的,在农村买房无效。农村房屋买卖出卖人和买受人必须是同一村的村民,买受人必须符合宅基地使用标准,所出售的房屋必须建造合法...
买受人是城市户口的,在农村买房无效。农村房屋买卖出卖人和买受人必须是同一村的村民,买受人必须符合宅基地使用标准,所出售的房屋必须建造合法、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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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返还原购房款及房屋原购买价和现房屋价之间的差价。 二、返还买受人因扩建、改建、装修使房屋增值的部分。 三、考虑该房屋因拆迁而使出卖人获得的拆迁利益及土地的增值部分,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合理地分配处理,以上损失,需要委托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然后确定损失数额。对于土地增值和拆迁部分补偿,合同无效后,根据出卖人负有主要责任,买受人负有次要责任的过错分配原则予以处理,并不是所有增值的价钱都属于买房人。
1、买受人是城市户口的,在农村买房无效。农村房屋买卖出卖人和买受人必须是同一村的村民,买受人必须符合宅基地使用标准,所出售的房屋必须建造合法、符合当地标准,买卖行为必须报经集体经济组织批准同意。 2、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 第十一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1、买受人是城市户口的,在农村买房无效。农村房屋买卖出卖人和买受人必须是同一村的村民,买受人必须符合宅基地使用标准,所出售的房屋必须建造合法、符合当地标准,买卖行为必须报经集体经济组织批准同意。 2、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 第十一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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