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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婚姻缔结地是被告住所地的,该地的人民法院就有管辖权,如果不是则没有。...
协议离婚必须回婚姻缔结地,诉讼离婚根据具体情况可以。诉讼离婚的,根据新《民诉法司法解释》第十二条的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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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婚姻缔结地是被告住所地的,该地的人民法院就有管辖权,如果不是则没有。
如果婚姻缔结地是被告地的,当地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不是就没有。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同一诉讼的几名被告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内的,各人民法院均有管辖权。根据《婚姻法》(有效期截止日期:2020年12月31日)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有关部门可以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感情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允许离婚:(一)重婚或者配偶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赌博、吸毒等不良习惯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两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关系破裂的情形。如果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应允许离婚。《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生效)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应当调解离婚案件;若感情确实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3)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4)因感情不和而分居两年;(5)其他导致夫妻关系破裂的情况。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分居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如果婚姻签订地是被告的地址,那么该地的人民法院是否有管辖权,如果没有。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1条,对市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的被告住所地与经常住所地不一致的,由经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起诉讼的几个被告地址,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管辖的,各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根据《婚姻法》(有效期限:2020年12月31日)第32条,男女方面要求离婚的,有关部门可以调停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以下情况之一,调停无效的情况下,应允许离婚:(1)重婚或配偶与他人同居的情况下(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的情况下(3)赌博、毒品等恶习屡教不改(4)感情不分居2年以上的情况(5)其他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况。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生效)第一千七十九条《诉讼离婚》夫妇要求离婚的,有关组织可以调停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调停的感情确实破裂,调停无效的,应允许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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