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起诉离婚一般不在婚姻缔结地,一般在被告住所地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在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离婚诉讼采用原告就被告的原则确定管辖,原告应当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应当向被告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离婚案件婚姻缔结地不一定有管辖权,如果被告的住所地是婚姻缔结地,或者是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居住在婚姻缔结地的,婚姻缔结地的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一般地区管辖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同一诉讼的几名被告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内的,各人民法院均有管辖权。根据《婚姻法》(有效期截止日期:2020年12月31日)第三十二条男女离婚诉讼,有关部门可以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允许离婚:(一)重婚或者配偶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赌博、吸毒等不良习惯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两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关系破裂的情形。如果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应允许离婚。从上面可以看出,婚姻缔结地是被告住所地的,当地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不是就没有管辖权。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生效)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应当调解离婚案件;若感情确实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3)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4)因感情不和而分居两年;(5)其他导致夫妻关系破裂的情况。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分居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1、夫妻一方在外地超过一年在这种情况下,异地办理离婚的手续是:原告在户口所在地而被告已离开户口所在地超过一年,由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户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双方均在异地超过一年在这种情况下,异地办理离婚的手续是: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3、被告被劳动教养或者被监禁的在这种情况下,异地办理离婚的手续是:由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4、军人离婚在军人离婚的情况下,异地办理离婚的手续根据以下的情况而有所不同: (1)、非军人对非文职军人提起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5、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在这种情况下,异地办理离婚的手续是: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6、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此种情况下,异地办理离婚的手续是: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综上所述,异地夫妻办理离婚需要很多手续,包括身份证、户口本、双方签署的离婚协议。协议离婚的到一方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手续或者协议离婚不成起诉离婚的,到被告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提起诉讼。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11人已浏览
140人已浏览
162人已浏览
13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