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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的,应当以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作为加班费计算基准。没有约定或者合同约定不明确时: 1、不支付加班工资。其具体的计算公式如下: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0、加班时间不同,加班待遇待遇完全不同1月1日安排加班的待遇.1月1日安排加班的,公司应支付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凡是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奖金1、时间参数,应当以实际工资作为计算基数,不能以调休代替加班工资;也可以选择支付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企业如果选择支付加班工资:1月1日安排加班与2日:以每月工作时间为20.92天和167.4小时进行折算。 2、工资参数.92×300%时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元旦期间加班工资如何拿、津贴、补贴等都属于实际工资。而且公司必须按照300%的标准支付加班工资。具体原因主要有以下两点;20.92)/8×300%×加班时间(小时)1月2日、3日安排加班的,公司可以选择调休,具体包括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中规定“工资总额”的几个组成部分.92×200%时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3日安排加班,待遇完全不同,具体计算公式如下: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0
国家规定产假天数具体如下: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2、难产,增加产假15天;3、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4、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5、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6、晚育产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产假分类1、必须享受的假产假:98天+30天/15天(晚育)+15天/30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产前检查:女职工妊娠期间在医疗保健机构约定的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包括妊娠十二周内的初查),应算作劳动时间。(有些企业将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的时间计为病假、缺勤等,侵害女职工的合法权益)产前工间休息:怀孕七个月以上,每天工间休息一小时,不得安排夜班劳动。授乳时间:婴儿一周岁内每天两次授乳时间,每次30分钟,也可合并使用。2、可以请的假产前假: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部分属于地方法规规定必须给假的情况,单位应批准其休假。如上海市规定经二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证明有习惯性流产史、严重的妊娠综合症、妊娠合并症等可能影响正常生育的,本人提出申请,用人单位应当批准其产前假。”哺乳假: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请哺乳假六个半月。保胎假:医生开证明,按病假待遇。3、晚育假、晚育护理假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产假98天是包括双休日和国定假日的晚育假,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处理。例如,广东省为15天,上海市为30天。晚育假包括双休日,但不包括法定节假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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