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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原劳动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劳部发[1994]481号)和部《关于印发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的劳动关系处理办法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官方报道称,改制后,国有企业的公司化改革已经基本完成,除了部分带有政府职能性质或占据垄断资源的机构还保留全资国有的产权结构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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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改制赔偿员工的标准:如果劳动者工作未满六个月按照半个月工资补偿;每满一年按照一个月工资赔偿(满六个月不满一年按照一年计算)。这里的月工资标准为劳动者离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月工资,且赔偿年限最高为十二年。
一。企业在改制中应坚持人力资源市场化原则,与职工重新签订劳动合同,置换职工身份。企业改制时,应按照政策法规规范操作,妥善处置职工的劳动关系和经济补偿问题。 二。企业改制时,应从企业净资产中一次性剥离职工安置费。原属固定工的,根据职工本人连续工龄,按每年工龄(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发1个月工资的标准计提,最多计提到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3倍。原属劳动合同制职工的,按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1年(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发1个月工资的标准计提。月工资计算标准为职工在企业改制前12个月的本人月平均工资,如职工本人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标准的,则按企业月平均工资标准计算,月平均工资标准最低不得低于当年度我市最低工资标准
关于企业改制补偿计算,根据原劳动部《关于印发有的企业补偿改制企业改制补偿计算有什么方法lt;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办法有的企业补偿改制企业改制补偿计算有什么方法gt;的通知》(劳部发[1994]481号)和劳动保障部《关于印发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的劳动关系处理办法的通知》(劳社部发[2003]21号)的有关规定,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对按照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应支付经济补偿金,涉及的内容包括经济补偿金支付的标准、职工工作年限的认定以及代扣代缴职工经济补偿金的个人所得税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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