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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二条的规定,签了租房合同不付房租,出租人可以要求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支付。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租...
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二条的规定,签了租房合同不付房租,出租人可以要求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支付。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租房合同。《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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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签完房屋租赁合同不想租了应当与对方协商。如果对方不愿意解除合同,此时不承租房屋,不履行合同义务构成违约,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规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不签租房合同,如果租赁期限超过六个月,可以要求对方签订书面的租房合同。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的规定,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第七百三十条规定,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不签租房合同,应当协商。如果没有租房合同,无法确定租赁期限时会被认定为不定期租赁,双方都可以随时解除合同。根据《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的规定,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第七百三十条规定,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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