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⒈主张无因管理费用偿还请求权的当事人,应当就其管理事物的行为事实和结果事实,承担证明负担。 ⒉主张该管理行为具有法律上的原因或合同上的原因的...
1、本案可能适用到《民法通则》、《侵权法》、《民事诉讼法》等; 2、《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失业保险条例》、最高法院《关于...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对于的举证责任,可分为一般侵权的举证责任和特殊侵权的举证责任:(一)一般侵权诉讼中的举证责任分担关于侵权的举证责任,构成一般侵权民事责任,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四个要件: (1)损害事实客观存在; (2)侵权行为与损害事实存在因果关系; (3)行为具有违法性; (4)行为人有过错。(二)特殊侵权诉讼中的举证责任分担我国民法典规定的特殊侵权责任,大多数是无过错责任,亦有实行举证责任倒置的。因此,关于特殊侵权的举证责任,特殊侵权责任在举证责任分担问题上与一般侵权责任最大的区别有两点:一是由于实行无过错责任;原告负举证责任的事项减少,不必再就被告有过错负举证责任;二是由于实际举证责任倒置,被告的举证责任加重,即使是仍以过错为要件的侵权责任,被告亦耍对自己无过错负举证责任。某些特殊侵权诉讼中因果关系举证责任的倒置,又进一步加重了被告的举证责任。此外,在特殊侵权责任中,法律对免责的事由往往作出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百零六条规定: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中的规定,原告需证明: 1、损害事实客观存在; 2、侵权行为与损害事实存在因果关系; 3、行为具有违法性。实践中原告一般不必单独证明。 4、行为人有过错。 被告需对法定的减免责事由承担举证责任。
特殊侵权纠纷的举证责任应这样进行分配: 1、因新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由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承担举证责任; 2、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加害人就受害人故意造成损害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09人已浏览
93人已浏览
140人已浏览
19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