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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生病住院不是刑事拘留,住院期间不是刑事拘留期间,而是需要治疗的嫌疑犯,一般正在等待审查。...
不可以,符合《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第五十六条请假出所规定的,可以申请请假出所,待请假时间期满后,返回拘留所继续执行拘留。 《拘留所条例实施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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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公安机关已经做出行政拘留决定,违法者生病住院,可以暂停执行,恢复执行条件后再恢复执行。在此期间,办案单位可以责成被执行拘留人提供人保,或者每天收取200元作为保证金。如果是财产保险,执行拘留后,被执行人应全额退还。《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七条规定,暂停行政拘留,是指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暂停行政拘留。
1、犯罪嫌疑人被关押进看守所,在判决之前,一般只有辩护律师可以会见。 2、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 一、《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 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辩护律师同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通信,适用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的规定。 二、《看守所条例》第二十八条人犯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
住院期间应通过下列方式来执行行政拘留:公安机关可以决定对该住院的被处罚人予以暂缓执行,待恢复执行条件后再恢复执行。行政拘留是一种严厉的行政处罚形式,只有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才享有拘留裁决权,期限限制在1日以上15日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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