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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指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者严重亏损,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以及国有事业单位的...
民事诉讼一审普通程序审限一般不超过六个月,复杂的可以延长六个月,一审简易程序审限为三个月;案件的审判程序一般要经过多次开庭审理,查清案件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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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滥用职权罪(取消徇私舞弊造成破产、亏损罪名,刑法第168条),是指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者严重亏损,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以及国有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涉嫌下列情况之一的,应立案追诉:(一)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金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二)造成相关单位破产、停业、停产一年以上,或被吊销执照和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解散;(三)造成国家利益严重损失的;
这种情况,目前所知的,是出现在“公费师范生”、“免费医科生”、“定向招生”等这种用人模式上。公费师范生、免费医科生从上学开始,就享受国家有关政策优待,比如减免学费,补助住宿费、伙食费等,条件是毕业后回生源地中小学校任教、从医,或者可以申请去中西部困难地区就业,服务期为6年。大学毕业一般为22岁,公费、定向生不允许上研究生,服务期满一般为28岁,32岁早脱离了合同期限,不存在经济补偿或者赔偿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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