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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家法律不禁止签订工伤赔偿协议。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工伤赔偿协议是经双方协商一致自愿签订的,协议内容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
审查协议内容有无违法条款。双方达成的协议在一般情况下具有合同的性质,如果有效,法律将给予保护。作为了断双方争议的协议,合法是前提。合法的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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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免赔协议无效,此种协议属于明显显失公平的情形,应当认定为无效。工伤职工有权在该协议签订之日起一年内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证人效力是有的,但法官要综合考虑是否采信.因执行工作任务而受到伤害,由于其单位主体不同而适用的法律也不同。针对一般合法企事业单位适用《工伤保险条例》赔偿方式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对于非法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则适用《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赔偿方式有一次性赔偿金,以及在劳动能力鉴定之前进行治疗期间的生活费、医疗费、护理费、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及所需的交通费等费用。另外由于伤残鉴定属于极其专业范畴,您的任何一些描述不清都可导致律师的错误判断,且工伤鉴定与劳动能力鉴定程序不同,要求材料不同所以比较复杂,因此建议委托律师。详情请联系本人,本人可以接受异地委托。
审查协议内容有无违法条款。双方达成的协议在一般情况下具有合同的性质,如果有效,法律将给予保护。作为了断双方争议的协议,合法是前提。合法的前提是协议中有无免除用人单位法定义务的条款、有无排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条款,比如:“不得申请”、“不得诉讼”、“对工伤复发由劳动者个人承担”等等,如果存在这样的条款,应认定无效;同时应审查用人单位计算的数额有无按照规定的方法计算,如果未按规定的方式和基数计算,应确认无效。劳动者是否放弃权利的合理性审查。协议,从一定程度上与其说是双方之间协商的结果,不如说是用人单位的决定。劳动者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本身处于弱势地位,发生工伤事故甚至工亡后,劳动者一方的要求就是得到赔偿,有时劳动者为了及时得到治疗而接受用人单位的条件,放弃其部分权益。作为仲裁机构或者应当对劳动者放弃权益部分的合理性进行审查,因为在协商后劳动者仍然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起诉的情况下,就有可能存在误解或者协议显失公平,一旦超出一定范畴,则应认定劳动者放弃部分为无效。这里的合理性,笔者认为,主要掌握劳动者获得的实际赔偿额与应得赔偿额之间的差距是否在一个合理限度内。不妨以《》约定违约金的比例作为参照,所让数额在应得赔偿额20%以内。审查订立协议时有无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的情形。这是对劳动者一方订立协议时的真实意思表示行为进行审查,如果存在上述情节,应认定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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