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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就地域管辖权提出异议。经审查,异议成立的,受诉法院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处理;异议不成立...
对于子女抚养权的归属问题,以有利于子女成长为大原则,相关法律对此做了如下具体规定:一、关于两周岁以下子女的抚养1、一般随母方生活。2、母方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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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在执行案件中,会对有能力而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的当事人进行拘留等强制措施,但申请执行人只能申请判决、裁定的执行,采取什么强制措施是法院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2]第六章。 第十六条法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同时担任下列职务: (一)同一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 (二)同一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和审判员、助理审判员; (三)同一审判庭的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助理审判员; (四)上下相邻两级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 第十七条法官从人民法院离任后二年内,不得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 法官从人民法院离任后,不得担任原任职法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 法官的配偶、子女不得担任该法官所任职法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 2、最高人民法院2011年发布《关于对配偶子女从事律师职业的法院领导干部和审判执行岗位法官实行任职回避的规定(试行)》。 第一条人民法院领导干部和审判、执行岗位法官,其配偶、子女在其任职法院辖区内从事律师职业的,应当实行任职回避。 本规定所称法院领导干部,是指各级人民法院的领导班子成员及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 本规定所称审判、执行岗位法官,是指各级人民法院未担任院级领导职务的审判委员会委员以及在立案、审判、执行、审判监督、国家赔偿等部门从事审判、执行工作的法官和执行员。 本规定所称从事律师职业,是指开办律师事务所、以律师身份为案件当事人提供诉讼代理或者其他有偿法律服务。
检察院逮捕有什么时间限制:根据《人民检察院办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案件的规定》 第十六条逮捕后侦查羁押期限日期的计算,应当自对犯罪嫌疑人执行逮捕的 第二日起,至二个月后对应日期的前一日止,无对应日期的,以该月的最后一日为截止日。延长侦查羁押期限的起始日应当与延长前侦查羁押期限的截止日连续计算。 第十七条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在审查延长侦查羁押期限案件中发现侦查机关(部门)的侦查活动存在违法情形的,应当向侦查机关(部门)提出纠正违法意见。 第十八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六条、 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提请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的案件,参照本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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