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什么是反不正当竞争 形式意义上的反不正当竞争法,是指以“反不正当竞争法”或类似名称命名的成文法律,除了德国的立法之外。其他的如希腊1913年...
《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分为两大类:(一)限制性竞争行为。具体包括以下4小类: 1.强制性交易行为; 2.行政强制经营行为; ...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反不正当竞争(Anti-nfaircompetition) 是调整企业竞争行为的规范。最早产生于19世纪末、20世纪初西欧资本主义国家,已在资本主义国家发展成经济法的核心。在一些国家里,反不正当竞争法及其辅助性法和法规在维护国家的经济秩序和保护市场的公平竞争方面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1] 最早使用不正当竞争概念的是1883
经营者在交易活动中,可以以明示方式向交易相对方支付折扣,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条文或者向中间人支付佣金。经营者向交易相对方支付折扣、向中间人支付佣金的,应当如实入账。接受折扣、佣金的经营者也应当如实入账。
1993年9月2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1993年9月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号公布,自1993年12月1日起施行。[1] 2017年11月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93人已浏览
400人已浏览
198人已浏览
25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